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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薪令具体规定(限薪令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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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2-28 1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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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限薪令具体规定,以及限薪令有法律依据吗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限薪令具体规定,以及限薪令有法律依据吗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最近推出的限薪令有哪些规定?

2015年1月1日起,国有银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的薪酬,按照国家关于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执行。

2018年11月,广电总局发布“综艺限薪令”,严控片酬严打收视率造假。

限薪令是指在特殊情况下,由政府颁布用来限制某些公司高管薪金的相关法律法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于2009年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

对中央企业发出高管“限薪令”,规定高管年薪应限制在60万左右,国有银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的薪酬均按此标准执行。

国有企业限薪令

法律分析:限薪令是指在特殊情况下,由政府颁布用来限制某些公司高管薪金的相关法律法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于2009年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对中央企业发出高管“限薪令”,规定高管年薪应限制在60万左右,国有银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的薪酬均按此标准执行。 [1] 2002年,国家开始推行国企高管年薪制,规定其年薪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2倍。 但随着经济发展和国企 盈利的增长,这一比例早已被突破。 2009年中央企业负责人平均年薪达68万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于2009年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对中央企业发出高管“限薪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超降薪前平均薪资

近日,据国内媒体消息,中国足协终于正式颁布了限薪令,薪资降至20万元。

这是中国足球历史上第一次降薪,2年平均年薪为20万元。

如果能让球员能够支付到薪水,也就意味着新赛季的中超、中甲各队的顶薪将不会超过500万欧元。

那么中国足协正式颁布了限薪令的金额具体是多少呢?根据相关政策,新赛季的中超、中甲、中乙各队的顶薪将降至300万欧元。

不过具体谁对工资标准更具控制,还是要看各俱乐部具体合同。

自从2017年11月8日中国足协正式颁布了新赛季的限薪令,当时前中国国脚阿兰、韦世豪、郜林、郜林和李可三人在球队效力期间的年薪全部降至15万元。

之所以会降薪,主要是因为《中国足球协会关于各级职业联赛施行俱乐部限薪令的通知》要求各俱乐部准入球队将通过降薪制度来尽可能少的获得俱乐部600万的转会费。

但由于《中国足球协会关于各级职业联赛各队新赛季注册注册的薪资标准及管理要求》,原俱乐部的薪资限制为税前2000万欧元,而此前的税前1200万欧元,又因为“暂未在符合转会规定要求的俱乐部参赛”而被取消。

因此,足协终于在2018年2月7日颁布了限薪令,截止到3月3日,俱乐部最高可拿到300万的外援顶薪为200万欧元。

从目前的情况看来,中国足球在2018年是成功的,因此中国足协很有可能明年会颁布这份限薪令,从前到现在已经有了一系列的变化。

这份“限薪令”就只在国际足联开出过一次。

原来,如果职业俱乐部能够从未签下一位世界级的顶级外援,那么球员将从年薪和工资都被降至每家俱乐部级别。

目前,中国足协的标准是这份限薪令中最低的一名职业俱乐部的年薪为30万欧元。

尽管如此,但球员要知道,相比于单赛季前16轮比赛的平均年薪,中国足球只在2019年12月25日之前拿到的平均年薪来说是偏高的。

随着中超、中甲、中乙各队的限薪令的确定,今年的中超、中甲、中乙各队的限薪令已经超过了300万欧元。

重磅!金融业“限薪令”出台,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最近金融业也是出台了一系列的新规和政策,尤其是对于金融业的限薪令 ,更是让大家对于金融业这个行业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而对于这个限薪令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1、优化内部收入分配结构

在这个规定当中,首先要强调的就是要优化内部收入分配结构,因为对于金融业来说,它本身对于人才的要求门槛就比较高,尤其是对于中金公司这样的头部券商企业来说,他们本身的要求就是比较高的,所以说他们在发放薪酬的时候,往往也是业内的顶级水平,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他们本身的工资水平就处于一个比较高的位置,而对于那些交易员以及一些其他一线员工来说,他们是和管理层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是比较大的,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就需要优化金融行业的内部收入分配结构,更多地向一线员工进行倾斜。

2、科学设计薪酬体系

对于金融行业来说,它本身就是风险与报酬相统一的,他们在赚取这么高薪酬的同时,对于人才的要求也是比较高的,除了大部分有学历要求以外对于他们的行业经验也是有着比较多的限制,而他们之所以能够赚这么多钱,往往是因为有着比较丰富的从业经验,因为同时他们在进行交易的时候,往往也需要实际为公司牟利,到钱才可以获得比较高的工资,所以说他们的工资大部分也是和绩效进行挂钩的。

3、合理控制岗位分配级差

第3个方面就是要合理控制不同岗位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因为对于金融行业来说,就需要调动一线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平衡中层干部和底层员工他们的收入分配,尤其是对于一线员工来说他们整体的薪酬和管理岗位相比还是相差较大。

金融业限薪令出台,控制薪酬“差距”,向一线员工倾斜,将会建立什么制度?

金融业“限薪令”正式出台,财政部对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提出新要求。金融业限薪令出台,控制薪酬“差距”,向一线员工倾斜,将会建立什么制度?

1、金融业“限薪令”内容

 对于金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薪酬总额的35%,根据其所负责业务收益和风险分期考核情况进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绩效薪酬的40%以上应当采取延期支付方式,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确保绩效薪酬支付期限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持续期限相匹配,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金融业“限薪令”优缺点

出台限薪令对于大部分金融民工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在限薪令的保证下,过去收入差距大的情况下会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大家的生活水平也能得到稳定的上涨。按照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可采取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证券公司的薪酬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3、金融业合理化的重要性

其实,要知道中国金融业在GDP中的占比甚至超过了美国,这样畸形发展的金融业更像是中国经济体内长出的一颗肿瘤,严重妨碍了实体经济的发展。谈到金融行业的经济命脉地位,金融行业只是实体经济的配角,切不可喧宾夺主。金融安全是我们的底线,绝不是我们发展经济的主线。

后记:但是,金融业与其他的行业相比,平均薪资还是高出不少,希望未来,其他行业的收入水平也能像金融业看齐,平衡各行业间的巨大收入差距,进而提高全民的收入,让大家过上富足的生活。

2019年央企高管全面限薪规定及国企限薪令细则全文

 近日,人社部公布了全国25省市关于国企的限薪实施方案,据悉,公司高层的最高工资不能超过员工的8倍,下面是大学高考带来的限薪令实施细则,欢迎查看!

近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向媒体公开表示,自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以来,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目前已经按照有关薪酬审核部门核定的标准发放。

人社部将督促各薪酬审核部门抓紧核定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并且按要求在本单位和企业官方网站等公开渠道向社会披露。

在地方层面,记者梳理发现,全国31个省份自去年以来都陆续实施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今年,海南、甘肃、广西、西藏四个地方也公开表示,相关改革方案已出台实施。有的省份还配套出台了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办法,以及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等相关文件。

据公开资料,在全国各地实施的改革中,有河北、山西、山东、陕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福建、湖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广东、海南、甘肃、青海、内蒙古、新疆、西藏、广西、宁夏等25省份向社会公开了他们的改革方案,对省属国企负责人的薪酬进行限制。

从这些方案中,记者发现,大多数地区都将国企老总的基本年薪限制在了企业职工的2倍以内;同时引入任期激励收入,将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在内的3部分收入限制在了8倍以内。限制幅度最大的宁夏,将企业老总的全部年薪限制在了职工的5倍左右。

央企和地方国企薪酬改革对比

央企改革方案

央企负责人薪酬从今年1月开始执行新方案。由基本年薪、绩效收入和任期激励组成。

●基本年薪负责人薪酬是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基本年薪是按月发放。

●绩效收入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同企业的经营规模、经营的效益,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发放。原则上不超过基本年薪2倍。

●任期激励3年一任期,在任期考核基础上,按照不同系数确定发放标准。但不能超过基本年薪和绩效收入的30%。

地方国企改革

从各地改革方案看,国企负责人薪酬结构均有调整,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构成。部分省份除了降低基本薪金外,也加大了绩效考核力度。

●浙江国企负责人薪金以基本年薪为基数,乘以年度考核系数、调节系数确定。省管企业负责人平均薪酬将减少31.5%。

●广东国企负责人绩效年薪不超过基本年薪的2倍。薪酬下降超过30%,与职工薪酬差距缩小至6.5倍。

●宁夏区属企业负责人薪酬较改革前下降13.5%,与职工平均差距缩小到5倍左右。

●湖北企业在岗职工当年平均工资不增长的,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不得增长。

地方国企高管薪酬如何改?

调薪酬结构增“任期激励收入”

从各地已公布的改革方案中,记者发现,国企负责人薪酬结构均进行了调整,过去年薪只有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改革后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任期激励收入的引入,可以激励国企负责人在任期内取得更多好的经营成绩,不至于出现企业亏损仍可以拿高薪的情况。

据中央的改革方案,对于年度或任期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央企负责人,将不得领取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这意味着,如果央企负责人干得不好,已经发放的薪酬或将面临追索扣回。

从年薪结构及所占比例来看,大多数省份将任期激励收入的比例设在年薪总水平的30%。同时,广东省,降低基薪外,另一方面是加大绩效考核,避免“干好干坏一个样”。

限最高水平总年薪不超职工8倍

从中央改革方案看,央企负责人与职工收入的差距从12倍调整至7到8倍,而地方层面的改革除参照中央执行外,一些省份“卡得更严”。从各省已公布的方案规定,省管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将按照上年度省属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

对绩效年薪,浙江规定以基本年薪为基数,乘以年度考核系数、调节系数确定;广东省的方案则明确,绩效年薪不超过基本年薪的2倍。

从全国各地改革的部署看,此次地方省管国企负责人的平均降薪幅度将达30%左右。以浙江为例,该省经国务院核定的职工平均年薪为9.71万元。浙江省相关部门负责人曾向媒体表示,该省省管企业负责人平均薪酬将减少31.5%。

广东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向媒体透露,据初步测算,该省国企负责人薪酬下降超过30%,与职工薪酬差距缩小至6.5倍。而宁夏则表示,改革后区属企业负责人薪酬较改革前下降13.5%,与职工平均差距缩小到5倍左右。

记者了解到,广东高管薪酬降幅最大的广东省国资委控股的宏大爆破,其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薪酬从2013年的110.74万元,降至底的55.05万元,降幅超过了50%。

释疑1:限薪能管住老总职务消费吗?

福利性收入将纳入统一薪酬体系

业内人士透露,企业老总的年薪只是他们收入的一部分,部分地方国企普遍按级别设有职务消费,部分消费额度、隐性福利高过工资。去年5月,中纪委公布巡视整改情况通报时指出,中国石化、神华集团、中国南方航空各自在履职待遇、薪酬用工管理、职务消费超标方面存在问题。

此外,记者查看去年6月的审计报告显示,中国烟草总公司等11户央业合并财务报表反映,7户企业违规超提或超发工资、住房公积金和福利费等11.61亿元。媒体曾报道中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日均挥霍超4万元。他曾说:“每月交际一二百万算什么,公司一年上缴税款二百多亿。不会花钱,就不会赚钱。”

在全国各地的改革中,规范国企高管隐性福利也纳入到各地改革范畴。吉林省出台了《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则发布了《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据湖北省的要求,省管企业负责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福利性收入要纳入统一薪酬体系统筹管理。

此外,河南、广东、山西都在相关文件中提出规范履职待遇、职务消费或业务支出。广东省对职务消费作出规定:严禁按照职务为企业负责人个人设置定额消费,严禁用公款支付履行工作职责之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严禁企业负责人对外转移各种个人费用支出等。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要堵住改革实施中可能出现的漏洞,就必须统一监管规范好三项工资和其他福利性待遇这两部分,实现全口径的监管。从而使国企负责人的激励约束机制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更好发挥功效。

释疑2:绩效考核如何与业绩挂钩?

部分省份:经营业绩差老总年薪下浮50%

如何考核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将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从各省公布的方案看,多省明确提出了与企业职工收入、企业经营状况直接挂钩的考核机制。

湖北省的改革方案提出,企业在岗职工当年平均工资不增长的,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不得增长。广东、湖北、山西等地的方案都明确,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其负责人承担的责任,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并规定索扣办法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的省管企业负责人。

此外,广东方案中还明确,经营性亏损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应适当下调,年度综合考评为不胜任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及任期激励收入。“如绩效完成优异,按照方案规定的最上限计算,则总薪酬能与此前基本持平。但如绩效较差或不及格,则总薪酬下降幅度可能达到50%。”广东省属某企业负责人介绍。

释疑3:限薪会不会影响人才引进?

市场化选聘与组织任命高管区别对待

记者同时注意到,随着高管的降薪,有的中央企业传出引发人才流失现象。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国银行薪酬最高的信贷风险总监詹伟坚于去年3月离职。中国银行回应,詹伟坚离职与降薪无关。

不过,公开报道显示,詹伟坚此前在中国银行领取的基本年薪522.88万元,绩效年薪276.14万元,加上各类社会福利,税前年薪850.18万元。

此次地方改革内容中,上海、广东等4省市都明确将推进包括“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在内的用人制度调整。同时,中央明确,由组织任命、有行政身份的,就不能再拿市场化的薪资,其薪酬应参考国家相应级别的公务员薪酬和国企的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后决定。

广东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规范组织任命管理的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同时,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依然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本次薪酬改革并不是淡化市场化,而是通过分级分类管理,在规范组织任命的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同时,更多的是要做增量,鼓励逐步增加市场化选聘人员比例。

此外,中央也明确,对企业负责人的限薪不能涉及企业中层及以下员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曾表示,企业内部职工的分配还是要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由企业自主决定。“国企应该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合理拉开内部分配差距。改革不能对国企内部职工不加区别地层层降薪。”

“薪酬分配市场化、透明化才是改革核心所在,薪酬分配向一线劳动者倾斜应成大趋势。” 中国人民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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