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排行 > 正文

黄浦区招生办(黄浦区招生办公室)

  • 排行
  • 2023-02-28 11:06:51
  • 57
摘要: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黄浦区招生办,以及黄浦区招生办公室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1、...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黄浦区招生办,以及黄浦区招生办公室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上海市浦东新区招生办电话是多少?

上海市浦东新区招生办电话是: 58308120  58307991  58303406  68004482  68004487。

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是一九九四年组建的浦东新区教育局直属公务类事业单位,至今已经十六年。

几年来,在教育局的支持下,不仅为招办选择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而且多次投资修缮办公室,并新建了保密室、扩充电脑室、增设考生档案室。

拓展资料

招生办制定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十条和《对外服务承诺》八条,在市教育考试院有关组室指导下,依靠学校的高招、中招联络员支持,大家都能团结协作,克服困难,高效、优质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绩;1997年获国家教委“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先进集体”称号;1998年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中等学校招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1999年和2001年均获市成人高师三结合培训办公室“管理规范成绩显著”奖状;2001年9月2002年12月被南京军区空军司令部评为招飞“先进单位”;2002年12月被评为“上海市自学考试先进集体”。

招生办的指导思想是: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群众观点”为常现考核目标,内抓队伍建设,外抓形象工程,确立“争创一流的意识”,提倡“创造性的工作态度”,发挥每位同志的聪明才智,依靠集体的凝聚力,增强队伍的战斗力。用“让人民放心,使人民满意”的行动接受检验,再创辉煌。

参考链接

单位简介——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

2019年上海黄浦区小升初初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6]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依法办学,规范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黄浦区初中阶段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1、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强化政府义务教育责任,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4、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初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工作要点

1、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全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在参加毕业考试后,全部以小学相对就近对口进入初中学校预备年级。小学向五年级毕业学生及其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送达《入学告知书》。初中学校应告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2、初中学校预备班班额数控制在40人左右。任何公办、民办初中学校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名义或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作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初中学校应在8月15日前向新生及其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送达《入学通知书》

 3、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县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23日。

4、继续在上海市市南中学初中预备年级开设"鸿志班"(免费班),招生数35名,招收品学兼优但家境贫寒、家庭收入低于社会保障线、户籍(或人户分离居住地)在黄浦区区域内的应届小学五年级学生。

5、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管理,严格按照黄浦区初中文艺、体育特长生招生的相关规定实施招生。

6、在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居住)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6月30日),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黄浦区办理初中入学的信息登记点为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地址:凤阳路152号)。

7、民办初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须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备案,经审核后通过网上公示向社会公布并实施,接受社会的监督。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等。

民办初中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进行招生。4月28日至4月30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

民办初中学校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方式,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参加民办初中学校面谈的学生需凭面谈通知,并携带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和《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等(以面谈学校要求为准)。民办初中学校面谈时间为5月7日-5月8日。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办法。5月9日-5月10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12日-5月13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5月15日-5月16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民办初中学校要在5月16日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2019年上海黄浦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市教委《关于学前教育入园(入托)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就本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招生的原则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优先安排原则

2、统筹协调的原则

3、免试入园的原则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依证、依次逐步解决的原则

二、报名、登记范围

1、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为秋季公办幼儿园报名或登记对象。

2、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审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未入园的儿童,可进行插班登记。录取与否视有无插班名额而定。

3、区域内常住户口的残疾儿童,中、重度智障儿童,可到学前康复指导中心(地址柳江路17号,电话63770533)或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卢湾辅读实验学校(斜土路265弄30号,电话63016262)联系。听障儿童到上海市第四聋校(皋兰路31号,电话63288988)联系。

4、2012年9月1日(含9月1日)-2月28日后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可通过网上招生系统了解入托信息(参见附件4)。

三、幼儿园报名对象

1、持有在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入户的、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2、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证的适龄上海户籍儿童(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的有效)。

3、持有招生区域内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

四、幼儿园登记对象

1、持有在1月1日(含1月1日)后入户的、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的有效),且愿意服从统筹的适龄儿童。

2、父母一方持本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居住在本区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或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经审核“人才引进居住证”和“积分通知书”(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后予以登记。视具体学额统筹解决。

3、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但未申请积分或者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临时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网上填妥“黄浦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打分表”,经审核相关证明(具体见附件2、3)后予以登记。录取与否视学额和打分情况而定。外籍、港澳台儿童参照此条。

五、报名、登记办法

本次招生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现场确认”的办法。

(一)具体流程

1、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开招生工作的基本信息包含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和入园办法。

2、小班新生报名或登记

(1)符合报名对象或登记对象1的本区户籍儿童(或在本区拥有房产的本市户籍儿童)家长请于4月18日至5月16日点击“黄浦教育信息网()-教育公告-幼儿园报名(登记)信息填报入口-小班新生-本区户籍(含房产)幼儿报名入口”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于5月16日、17日到网上填报的所有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所有网上信息填报必须经现场确认后方可生效。

备注:由于网上信息填报需要填写户籍或房产所在街道与居委,请家长务必在网上信息填报之前确认所属街道与居委,并如实填报。

(2)符合登记对象2、3的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请于4月18日至5月16日点击“黄浦教育信息网()-教育公告-幼儿园报名(登记)信息填报入口-小班新生-非本市户籍幼儿登记入口”,就近选择一个公办幼儿园作为登记点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每人只限选择一个登记点),为了方便家长,同时还可在系统中为幼儿选择填报一所民办园所,供民办园所录取参考,并于5月16日、17日到相应的登记点以及选择的民办园所进行现场确认,所有网上信息填报必须经现场确认后方可生效。

备注:登记点仅作为非沪籍幼儿信息登记采集,与是否录取、录取园所无直接关系。

3、中、大班插班登记

(1)有符合条件的招生区域内户籍或房产的本市户籍(具体要求参照小班报名对象及登记对象1)适龄儿童家长请于4月18日至5月16日点击“黄浦教育信息网()-教育公告-幼儿园报名(登记)信息填报入口-中、大班插班-本区户籍(含房产)幼儿报名入口”,按照户籍(或房产)所在街道选择指定幼儿园作为登记点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每人只可选择一个登记点,须服从统筹调配),并于5月16日、17日到相应的登记点进行现场确认,所有网上信息填报必须经现场确认后方可生效。已经在我区入园(含民办幼儿园)的儿童原则上不再受理插班登记。

(2)符合登记要求的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请于4月18日至5月16日点击“黄浦教育信息网()-教育公告-幼儿园报名(登记)信息填报入口-中、大班插班-非本市户籍幼儿登记入口”,按照父母居住证办理所在街道选择指定公办幼儿园作为登记点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每人只可选择一个登记点,须服从统筹调配),为了方便家长,同时还可在系统中为幼儿选择填报一所民办园所,供民办园所录取参考,并于5月16日、17日到相应的登记点以及选报的民办园所进行现场确认,所有网上信息填报必须经现场确认后方可生效。已经在我区入园(含民办幼儿园)的儿童原则上不再受理插班登记。

(二)现场确认或现场报名、登记需要材料

现场确认需要家长携幼儿前往。

1、符合报名范围的,在完成网上填报后,在预约的时间段携带儿童户籍证明、房产证、预防接种卡等印证网上信息填报的相关材料供幼儿园确认时审核。

2、符合登记范围的,在网上完成填报后,在预约的时间段按要求携带儿童本人及父母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登记点审核。(详见附件2、3)

(三)市级示范园接受符合报名对象(1)本区户籍幼儿报名,其他各幼儿园接受本街道符合报名或登记对象的适龄儿童报名或登记。凡报名市级示范园的适龄儿童必须在户籍所在街道其他幼儿园报名。

六、录取办法

1、根据《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以及其他类型的幼儿园)不得对要求入园的适龄儿童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

2、市级示范园和民办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采用电脑派位等方法录取。

3、其他各公办幼儿园当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依据一定的条件统筹解决。

4、符合登记范围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或“黄浦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持证登记打分规定”,视居住证积分是否达到标准分值或持证打分分数等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录取与否视学额和打分情况而定。

5、各幼儿园录取工作均不以网上填报信息与现场确认先后作为录取依据,请家长只要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填报信息与现场确认即可。

七、咨询方式

33134800*学前教育科(工作日)

黄浦区教育局

4月

附件1:

黄浦区2015年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

街道

园所名

地址

联系电话

招生范围

外滩街道

南京东路幼儿园

天津路100号

63221971

本街道

宁波路幼儿园

宁波路120弄8号

63217312

本街道

南京东路街道

星光幼儿园

顾家弄54号

63615588

本区

音乐幼儿园

厦门路180号

63260811

本区

好小囡幼儿园

新昌路331号

63279098

本街道

温州路幼儿园

温州路74号

63276857

本街道

威海路幼儿园

威海路112号

63271523

本街道

小东门街道

紫霞幼儿园

中华路195号

63280764

本街道

中华路幼儿园

光启南路161号

63699749

本街道

豫园街道

永安路幼儿园

福佑路144号

63307050

本街道

松雪街幼儿园

松雪街78号

63288211

本街道

老西门街道

蓬莱路幼儿园

蓬莱路82号

63771703

本区

文庙路幼儿园

先棉祠南弄15号

63770533

本街道

回民幼儿园

仪凤弄27号

63774641

本街道

荷花池第二幼儿园

学前街136号

63771915

本街道

半淞园路街道

荷花池幼儿园

瞿溪路468号

63083023

本区

瞿溪路幼儿园

普育东路71弄6号

33760750

本街道

学前幼儿园

制造局路365弄4号

63121408

本街道

西凌第一幼儿园

西藏南路1374弄6号

63122893

本街道

淮海中路街道

复兴中路第二幼儿园

复兴中路423号

63747052

本街道

小天地幼儿园

合肥路11号

53829565

本街道

开心果幼儿园

黄陂南路707弄7号

63848124

本街道

重庆南路幼儿园

重庆南路229弄2号

63851784

本街道

瑞金二路街道

思南路幼儿园

皋兰路11号

63842577

本区

瑞金一路幼儿园

巨鹿路316号

62177682

本区

大同幼儿园

复兴中路585号

53835355

本街道

打浦桥街道

汇龙幼儿园

蒙自路7号

53019022

本街道

爱童幼儿园

丽园路650号

63770334

本街道

五里桥街道

思南路幼儿园(南)

鲁班路778弄33号

63146383

本区

奥林幼儿园

瞿溪路1072弄35号

63033272*85

本街道

城市花园幼儿园

鲁班路738弄13号

53018677

本街道

海粟幼儿园

斜土路118弄5号

63018893

本街道

附件2:黄浦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打分表

(其他非沪籍人士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参照打分)

申请人姓名(幼儿)出生年月父母联系电话

项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都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分值

自评

审核

基础

条件

15分

父母稳定

居住情况

(7分)

B、C两项二选一积分。父母不累积计分。

A.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得2分;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三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5月17日),得1分

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磁卡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磁卡

2

B.持有对口招生地段内产权证,且产权人是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得5分

(“直系亲属”特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以及房屋产权人与儿童关系的证明

5

C.直系亲属有招生区域户籍的,得3分(“直系亲属”特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1.直系亲属户籍证明

2.直系亲属与儿童关系的证明

3

父母稳定

就业情况

(6分)

A、B两项二选一积分。父母不累积计分。

A.父母一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连续满1年计1分,总分不超过6分(从5月起向前计算)

父母一方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证明

6

B.父母一方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签注2次得2分,签注1次得1分

父母一方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载明的“灵活就业登记情况”)

2

幼儿证照情况

(2分)

幼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户籍证明得1分

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

幼儿本人持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临时居住证得1分

幼儿居住证磁卡

1

奖励

条件

5分

(父母不累积计分)

技术职称

或岗位证书

(3分)

父母一方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高级岗位证书得3分、中级得2分、初级得1分。

父母一方的技术职称或岗位证书

3

教育背景

(1分)

父母一方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教育背景,得1分。

父母一方的学历证书

1

独生子女

(1分)

幼儿父母已申领独生子女证,得1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

合计

20分

总分

20

备注:1、此评分表中“直系亲属”特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2、技术职称或岗位证书指积分参照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保障局)颁发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岗位证书。

3、教育背景指积分参照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

附件3:非本市户籍幼儿登记时须提交的材料

(一)父母稳定居住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1、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居住证磁卡

2、若在招生区域内有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以及房屋产权人与儿童关系的证明

3、若直系亲属有招生区域内户籍的,提供直系亲属户籍证明及直系亲属与儿童关系的证明

(二)父母稳定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证明

2、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载明的“灵活就业登记情况”)

(三)幼儿证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幼儿本人户口簿

2、幼儿本人的临时居住证

(四)奖励项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技术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

2、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附件4:黄浦区中恒集团、新新集团下属托幼机构招收本区户籍3岁以下托班儿童情况表

街道

园所名

地址

联系电话

外滩街道

联合幼儿园

广东路414弄2支弄11号

63280430

南京东路街道

重北托儿所

北京西路239弄31号

63272468

小东门街道

海贝儿托儿所

黄家路99弄3号

63667548

中华托儿所

东街160号

63088022

豫园街道

傅家街幼儿园

傅家街41号

63264271

豫园中心托儿所

梧桐路137号后门

63283106

老西门街道

贝贝托儿所

静修路50弄3号

63787826

半淞园路街道

百灵鸟幼儿园

制造局路495号

53077382

拿什么拯救你,男孩

拿什么拯救你,男孩

安徽薛秋影

【小引】

近日,上海八中突然成为媒体新宠,该校获准开设男子高中基地实验班的消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在学习、成长、就业等方面,男生缺乏“阳刚之气”的“男生危机”“伪娘现象”已成人们关注的热点。因此,上海八中此番酝酿打造“男子中学”,无疑为这一热点话题又添了一把柴。

【新闻在线】

上诲八中男子高中实验班获批

2012年3月31日,上海八中传出消息,上海市教委已批准该校开设男子高中基地实验班,首批招收两个班,共60名学生。

此前,上海黄浦区人民政府与华东师范大学签订了教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高中阶段探索建立男子中学,上海市第八中学就“办男子中学”提交申请方案。上海八中校长卢起升表示,“男子中学”旨在应对“男孩危机”,以解决学校“阴盛阳衰”“男孩女性化”等问题。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目前学校已经确定了培养目标——“浩然正气,乐学善思”。男生班将设立具有特色的拓展课计划表,有生存体验、偶像生成、数字达人、差异理解等四大学习领域拓展课。

(选自2012年4月1日《新闻晨报》,有删节)

【新闻调查】

男孩们真的陷入危机了吗

据报道,上海部分重点高中男女生比例相差10到20个百分点,最严重的班级男生比例不足1/4。进不了普通高中,意味着很难再有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的机会。就中国的教育现状看,中考也许会淘汰更多的男生。上海八中卢校长表示,男校也许可以给更多男生进入高中提供机会。复旦附中副校长吴坚曾向媒体介绍,该校连续几届的高三毕业班,能被北大、清华、复旦等名牌大学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男生占60%到65%,女生反而不见有多大的优势。2011年,复旦附中的高中生李申儒撰写了调查报告《男孩视角的“男孩危机”研究》,用大量的调查和统计数据证明:男孩们最严重的危机,是缺乏应有的勇气和责任感。

(选自2012年3月29日“扬子晚报网”,有删节)

【鼓励之声】

办“男子巾学”试试无妨

钱克锦

上海酝酿办一所“男子中学”,反对的声音很多,我以为原因有以下两点。

第一,主张办男校的人,提出的理由不能让人信服。一个理由是要挽救“男孩危机”。而所谓男孩危机,是因为少儿阶段男孩比女孩心智成熟晚,由此在班级里得不到表现机会,此劣势甚至一直影响到高考。 ( 作文大全   ) 大家看看每年高考时,高分考生中有多少女孩就知道了。因此,须办男子学校,进行针对性的教育。

然而,男孩之所以在高考中给人以劣势的印象,其实是应试教育的结果。如果只考书本知识、只考死记硬背,那当然在很大程度上是考谁更听话。如果大学的入学标准更加多元化,更注重思维活力、社交能力、独立人格、体育能力,那么相信男孩危机就会慢慢化解。不从根本上进行改革,却要搞男子学校,大家当然不认同。

第二,办男校的做法有点让人难以接受。大概是因为“全男”或“全女”学校,总给人以保护弱势性别甚至性别隔离的联想。人类几千年都是男权社会,近代民智渐开,男女平等渐入人心,但此过程说快也快,说慢也慢,所以世界很多地区都出现过女子学校,如今男子也要靠这招来保护,岂非历史的倒退?

不过要是更全面一点看,办男校或女校,也就是“单性别教育”,并非完全负面。就世界范围来看,单性别教育在19世纪前很常见,20世纪逐渐衰落,近年又有复兴之势,很多国家都有男校和女校,其中虽不乏宗教因素,但据说也有科学根据,比如英国和美国就有研究,单性别学校的毕业生,在学业、就业上都更优异。当然,反对者说这些研究都是造假的成果。

但不管怎么说,如果本着人性的基础,本着男女平等但有差异的理念,试一试“男子中学”,我觉得并没有什么问题,是骡子是马,遛遛之后就知道了。当然,如果想以此来解决男孩危机或者早恋问题,那可能就难啦!

(选自2012年3月23日《羊城晚报》,有删节)

【点击】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办男校,可以试一试。有人就认为,现在的男孩从幼儿园开始,就和女性老师在一起,回家也没有“淘伴”,过多地接近女性,有可能“雌化”。因此,创办男校,摸索男生教育的规律,也是推动教育多样性的尝试。

【支持之声】

上海建设男校有底气有勇气

舒乾贵

古往今来,中国阴盛阳衰的例子比比皆是,从武则天建立周朝,到慈禧把持朝政,从李娜法网夺冠,再到侯逸凡棋坛登顶,女子已经开始逐渐取代男人成为社会的“主宰”。在女性的包围圈中,教育界看到了这种落差,上海拟建男校的做法正是对这种包围进行反抗。笔者认为上海男校的做法值得借鉴。

其一,设立男校是专家看清了当下中国男女比例失衡后,男生被“迫害”现象而采取的行动,并非一时兴起。在中国,男女比例是100:110,导致了学校班级出现了女多男少的现象,男生缺乏与同性交流的机会,只能在花丛中成长,于是就形成了性格阴柔,不具备男性气质的祸根。上海决定开设男子学校,正是出于培养正常学生,杜绝“伪娘”等尴尬现象产生而做出的决定。

其二,男校的设立不是中国特色的产物,国外也有。英国伊顿公学、悉尼男子高中、美国圣马可中学等都是有名的男子学校。这些学校的设立不仅很好处理了男女学生的问题,还把学生的成绩提升到了新高度,此类学校的学生往往更阳光健康,更积极向上。正是国外男校的成功案例给了上海建设男校的灵感,提供了建校的依据。

其三,上海男校针对学习培养方案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在课程安排上,校方明确表示会采取“扬长避短”的教学方法。从教学和人格培养两方面着手,在教学方面,学校将在大型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男生学习的薄弱点,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而在人格养成方面,学校则会基于男生逻辑思维、动手能力等优势以及意志力、计划性、耐挫力等劣势来调整和优化办学思路,做到“扬长以增加男生自信,补短以促进全面发展”的目的。

其四,对于学校建设会出现的问题提前做了预判并给出了解决办法。在面对家长们提出的男女分校不宜于异性交往、情商培养等问题时,校方马上对这些问题给出了回应,表示男校不等于封闭学校,会加大与其他综合学校间的交流来弥补男校在这方面的不足。

上海男校的筹建,考虑了多方面的问题,有足够的底气。除此之外,该方案提出的男性团体教学还打破了传统的教育形式,勇气可嘉,值得学习。

(选自2012年4月4日“中国江西网”,有删节)

【点击】

“男子学校”除了可以营造有利于发挥男生的潜能,唤醒他们身上沉睡的“阳刚之气”,促进他们更好成长成才的氛围之外,还能在教学、人格养成两个方面“扬长避短”。

【质疑之声】

设立“男子高中基地实验班”有必要吗

朱芸

昨天,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官网上挂出了《2012年上海市男子高中基地实验班自主招生简章》。上海市教委批准上海市第八中学开设“上海市男子高中基地实验班”,期望培养“浩然正气、乐学善思”的男生,面向全市招收60名学生,共两个班。

此招生简章一出,社会舆论一片哗然。有人发评论说:“是不是像我们这样的纯爷们女生太多了,给他们造成很大压力,所以要建造男子培训基地来培训纯爷们。这让我想起了大棚里的蔬菜,起初的想法是大棚的蔬菜优种优长,但是现在看来大家反而喜欢吃大自然自然长出的菜。所以,所谓的浩气凛然,是通过老师的灌输、教材的灌输,还是让男生周围有适度的女生,让他们通过怎么和女生交往,怎么照顾女生来了解男人应有的社会责任?”

对此评论,笔者认为有其道理。的确,培养所谓的“浩然正气、乐学善思”男生,并不是将男生“圈养”在男性的圈子里,并通过所谓的优秀教师来加以教导。社会本身就是学习的大环境,若男生教育仅仅拘泥于这种“圈养”模式,难保这种“男生培养模式”不走入死胡同。

当然,上海市出台这种男生培养模式也确实有其社会现实。众所周知,前段时间,郑州十八中出台了一套“阳刚男生”和“秀慧女生”的评定标准,并按标准评出了44名符合规定的学生,引发了大众关注,尤其是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学生性别教育缺失的关注。笔者认为,要解决“男孩危机”,将男、女生分校,并不是一个有效并可行性高的办法。

培养“浩然正气、乐学善思”的男生,社会应更多要注重“男性文化”建设,而并非是建立所谓的“男子高中”来将男、女生分校教育,也不要拘泥于此而使这种“男生教育模式”走入死胡同。

(选自2012年4月1日“长江网”,有删节)

【点击】

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应用多元化的教育,培养出多元化的学生。虽然“男孩危机”等现象的存在是不争的事实,但也没有必要非用固定的模式去刻意纠正不可。社会不需要清一色的“猛男”,也不需要纯一色的“淑女”,教育千万不能模式化、统一化。

【忧虑之声】

男孩危机的本质是什么

媒体披露华东师大和上海市黄浦区欲探索办“男子中学”,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男孩危机”亦成了热门的名词。仔细阅读一些文章后,我认为大都没有谈到问题实质,不免对社会化解“男孩危机”增加了一分忧虑。

什么叫“男孩危机”?有学者把它理解为男孩缺少阳刚气,缺少挑大梁的勇气,甚至认为男孩见义勇为的举动太少;也有的把“男孩危机”理解为“宅”、胆子不够大,等等。我认为这样来理解“男孩危机”并不在点子上。一般而言,长大后的男孩,并不缺少血性,而男孩在社会上能否遇事挺身而出、能否大胆而不“宅”,实际上取决于大的社会、法制环境和氛围。对男孩有无“阳刚气”则根本不必担忧,因为大多数男孩天性就有刚气,真正无阳刚血性“娘娘腔”的男孩极少,也不属于“教育”方面的问题。

当前“男孩危机”最可虑的问题不是缺少“会打架的男孩”(即所谓“阳刚气”),而是在小学、中学时期,男孩总体上智力开启、学业竞争力不及女孩,而其后果,是大批具有优秀潜质的男孩过早地被重点初中、重点高中招生时淘汰,因此,许多男孩无缘进入大学的殿堂,在很多专业,尤其是文科专业,男生成了稀缺资源。大学本科男生少,则又影响到硕、博生的继续教育生源,时间一长,许多专业、学术、科技领域将由女子挑大梁而不是男子挑大梁,这对发挥国家整体男性的创造能力、创新作用,将产生灾难性的后果。

那么,是不是当代男孩的智商普遍不如女孩发达呢?当然不是,男孩的综合竞争力、或者说升学考竞争力不及女孩,并非男孩智商不高、创造力不强,而是由于同龄男女生竞争的“生理不公平”造成的。什么叫“生理不公平”?这是指同年龄的男孩、女孩在生理发育上,女孩较男孩成熟期早,智商开启早,心理发育快,懂事也早,因此,若男孩、女孩同龄入学读书,7岁、8岁或9岁的女孩在智力、心理成熟度、善解人意程度等方面,肯定比同龄男孩有优势。不论大学,还是高中、初中,若一个班级内女生学业成绩占优势、女生成熟度占优势、女学生干部占优势,那么,要求同龄男生再现“阳刚”就实在不切实际了。还有一个因素也不可忽视,就是现在幼教、小学教育阶段女教师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男孩“被阴柔化”是不可避免的,女教师一般喜欢较听话、守规矩、喜文艺活动、不贪玩、细心、成绩好且懂事的女孩,而对顽皮、贪玩、因不用功或粗心导致成绩相对差的男孩则不喜欢,有的男孩智商开启会因此延迟,这就是“男孩危机”的由来。

解决“男孩危机”的途径,走“办男子中学”的路并不靠谱,因为不能解决同龄男孩与女孩“生理不公平”竞争的问题,原有的问题还在,而且办一所、两所“男中”,解决不了男孩的普遍危机。像办“女子中学”并不能解决女生学业竞争力问题一样.单纯办“男子中学”也解决不了“男孩危机”。有关部门在倡导办“男子中学”时,虽出发点是积极的,但须慎重,正如许多专家指出的,办单纯的“男中”,会衍生出新的问题。

(选自2012年4月3日“中国青年网”,有删节)

【点击】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治病的大忌。要解决“男孩危机”,必须对“男孩危机”进行全面的分析与研究,否则,很可能既看不对病症,也下不对药。

【底蕴揭示】

目前,尚无权威科学资料显示单性学校在教育水平方面有更大的优势或劣势。男校到底对男生的性格发展能产生怎样的推动作用,是否会对男生在异性相处方面产生消极影响,不能妄下定论,一切还要靠实践去检验。

不过,对于校方而言,办男子中学能给受教育者提供多元的教育选择,并无不可;对于家长而言,根据孩子的个性、兴趣选择适合的学校,也无不可。但是,办男子中学,真的能救治“男孩危机”吗?是不是治了“男孩危机”,又会有其他的危机冒出来呢?比如,在男子中学男孩周围都是同性,会不会培养更多的“伪娘”呢?此外,如果男校徒有形式,而无教育理念和教育内容的全面转变,恐怕只能在现实教育中增加一个“噱头”而已。

2018年上海市各区县小学初中报名时间和网上招生工作咨询单位电话一览表

2018年上海市各区县小学初中报名时间和网上招生工作咨询单位电话一览表

上海市各区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咨询单位、电话一览表

区县联系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监督电话邮政编码

黄浦区区教育考试中心凤阳路152号(小学)5307813953078139200003

区教育考试中心凤阳路186号(中学)6327161463271614200003

徐汇区区招生考试中心百色支路28号5436124254361242200231

长宁区教育局基教办(小学)长宁路599号2205072722050727200050

区招生考试中心(初中)茅台路472号6278755862787558200051

静安区教育局基教科南阳路215号6279080262790802200040

普陀区教育局基教科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52564588-7139

52564588-714052564588-7563

52564588-7670200333

闸北区教育局小幼教科(小学)和田路193号56630990-100556630990-1005200070

教育局中教科(初中)和田路193号56630990-100556630990-1005200070

虹口区教育局小教科天宝路1058号6575857265758572200092

杨浦区教育局义教科长岭路91号65017733-5502

65017733-512565017733-5502

65017733-5125200090

闵行区区招生考试中心伟业路229号6492178864921788201199

闵行区教育局七莘路400号6492365164923651201199

宝山区教育局基教科宝杨路158号6659283966592839200190

嘉定区教育局基教科嘉行公路601号3990205139902051201808

浦东新区浦东招生办公室潍坊七村702号58303406

58308120

5830799158303406

58308120

58307991200120

金山区教育局中教科(初中)金一东路2号5793182557931825200540

教育局小教科(小学)5793203957932039200540

松江区区教育考试中心中山二路590号5781594557815945201600

青浦区教育局小教科公园东路1155号6973253069732530200700

教育局中教科公园东路1155号6973254069732540200700

奉贤区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南桥路446号5741272657412726201400

教育局基教科古华路75837597023

3759705237597023

37597052201400

崇明县教育局基教科新崇北路308号5961355859613558202150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官网地址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官网地址: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9〕10号)精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依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健全招生工作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面向全体学生,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十三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优质均衡发展区的创建要求,对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整体规划。根据本实施意见和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进一步规范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按市教委要求, 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shmec.gov.cn),实施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严禁各小学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三)各校成立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教的观念,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政策与法规,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杜绝招生中违规现象。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各校加强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黄浦区教育局和学校网站公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通告》等形式,公布招生工作政策及辖区内适龄儿童的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加强与社会的沟通交流。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信息登记表》,作为入学的凭证。

(五)各小学应严格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在招生过程中,严禁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严禁将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各小学应当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六)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平均班额原则上为35人左右,最大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0人。

三、工作安排

(一)入学信息登记

1、各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技术支撑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3、2月25日前,家长须对儿童在读幼儿园提供的姓名、证件号码、户籍、居住等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公安部门或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补办或更正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4、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我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4月23日为全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家长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在4月23日前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或民办小学面谈活动(以下简称面谈)的重要依据。

(二)公民办小学报名验证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5月3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1、公办小学招生,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对口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2、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6月30日)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4、5月18日—5月19日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各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相关材料证明。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各街道的指定登记点学校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6月15日—6月16日。

(三)民办小学招生

1、公布招生简章。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区政府网站教育频道上公布。严禁民办学校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民办学校应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跨区招生。学校依法自主招生的简章及公告,须在3月12日前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等。民办小学不得提前组织面向幼儿园大班幼儿的招生宣讲或变相遴选学生。

2、实施网上报名。4月26日—4月2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最多可填报2所民办小学。家长必须于4月23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按规定要求上传适龄儿童本人近期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儿童将不能参加民办学校面谈。

3、规范面谈程序。5月17日前,民办学校要将面谈方案(包括面谈方式、面谈题目等)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封存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查。民办学校仅组织一轮面谈,严禁组织两轮及以上的面谈。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方式,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民办学校应安排面谈全程录音录像,作为履行规范招生的证据。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严禁对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评、调研等活动。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和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学生凭面谈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证件参加民办学校面谈。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5月18日—5月19日。

4、分批招生录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应当严格按照计划数录取新生。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办法。5月20日—5月21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23日—5月24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27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

(四)本区户籍中重度智障、听障和视障的适龄儿童,纳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到区内指定的特殊教育学校验证报名,特教学校做好初步测定、登记、上报手续,待参加全市组织的评估后,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五)校园开放日

3月9日—3月31日,全区公办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4月13日—4月21日,区民办学校可以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余时间不得安排面向非本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活动。“校园开放日”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或面谈,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也不得留下家长的联系方式。

“校园开放日”活动一般面向符合本市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公办学校“校园开放日”活动面向对口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民办学校可面向区内符合入学条件(户籍、居住)的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各学校应结合学校实际,提前完成“校园开放日”活动方案,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同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民办学校要将“三个承诺”放在“校园开放日”活动通告(通知)、招生简章的显著位置,“校园开放日”期间将“三个承诺”通过书面形式发到每一位参与的学生和家长手中。各学校“校园开放日”活动的具体时间安排可以结合参加对象做出分时安排,防止短时间内的人员过度集中,做好安全预案。

(六)发放入学通知。在完成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安排、招生录取等工作后,于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9月5日前学生入学信息将对接到“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推进注册制度。完善小学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二)加强监督管理。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小学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区教育行政部门将联合区相关部门,积极做好辖区内“校园开放日”活动和民办学校面谈期间的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环境、文化环境治理,防止在校园及周边散发社会教育培训广告或其他宣传资料。

(三)开展教育督导。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学校经常性督导的优势,对区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小学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控。区教育行政部门接受市级层面开展的巡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监督并指导学校履行依法规范办学,逐步形成小学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常态化监控机制。

(四)完善监察机制。区教育行政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小学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制定民办小学招生“三个承诺”监管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五)落实问责制度。公办小学在招生过程中,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六)实施“双减”措施。民办小学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的,或以考试(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或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或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或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活动的,或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核减该校3年的招生计划数,取消3年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黄浦区招生办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黄浦区招生办公室、黄浦区招生办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发表评论